在企業的日常管理中,存貨發生損耗是很常見的事情。一般盤點存貨時,發現損耗屬于正常范圍內的,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盤點存貨發現損耗的賬務處理
首先企業應分析損耗發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在保管過程中發生的自然損耗,二是存貨收發過程中由于計算錯誤導致的存貨盤虧。存貨正常損耗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分兩步處理。
1.當發現存貨盤虧時,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生產成本、庫存商品等
2、批轉后,根據審批意見進行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殘料入庫)
其他應收款(有關責任人應賠償的部分)
管理費用(收發計量、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財產損溢”是會計里邊的科目,屬于資產類賬戶,核算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已經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經常設置兩個明細科目,即“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未報經批準前與資產直接相關,在報經批準后與當期損溢直接相關。
當存貨發生正常損耗時,原記入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
在運輸途中發生損耗的賬務處理
在運輸途中發生的合理損耗不進行賬務處理,原因是在購買的價款中已經包含了合理損耗的價款,在計算實際單價時用成本除以實際收到的數量,計算單個存貨的實際成本,不得單獨扣除合理損耗部分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