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外匯券,指的是在承兌銀行開立入款賬戶的入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請求并經銀行查看承諾承兌的,保護在指定日子無前提付出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單子。對于銀行承兌外匯券的簽發與兌付簡直過程,接下來咱們來看看吧。
簽署買賣公約
買賣兩邊過程計劃,簽定商品買賣公約,并在公約中證明沿用銀行承兌外匯券舉行預算。動作銷付方,即使對方的貿易斷定不佳,大概對對方的斷定情景不甚領會或決心不及,運用銀行承兌外匯券較為妥當。由于銀行承兌外匯券由銀行承兌,由銀行斷定動作保護,所以能保護準時地收回貨款。
簽發外匯券
付款方依照兩邊簽署的公約的規則,簽發銀行承兌外匯券。銀行承兌外匯券一式四聯,第9聯為卡片,由承兌銀行付出票款時作開銷傳票;第二聯由收款人開戶行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時香港作家聯誼會行來往賬開銷傳票;第三聯為解訖報告聯,由收款人開戶銀行收取票款時隨報單寄給承兌行,承兌行作開銷傳票附屬類小部件;第四聯為存根聯,由簽發單元體例相關憑證。
備注:付款單元出納員在填制銀行承兌外匯券時,該當逐項填寫銀行承兌外匯券中簽發日子,收款人和承兌請求人(即付款單元)的單元全稱、賬號、開戶銀行,外匯券金額大、小寫,外匯券到時日,買賣公約編號等實質,并在銀行承兌外匯券的第9聯、第二聯、第三聯的“外匯券簽發人蓋印”處加蓋預留銀行印簽及控制人和包辦人鈐記。
外匯券承兌
付款單元出納員在填制完銀行承兌外匯券后,應將外匯券的相關實質與買賣公約舉行核查,核查精確后填制“銀行承兌和議”,并在“承兌請求人”處蓋單元私章。銀行承兌和議一式三聯,其實質主假如外匯券的基礎實質,外匯券經銀行承兌后承兌請求人應按照的基礎條件等。
付出手續費
依照“銀行承兌和議”的規則,付款單元處置承兌手續進向承兌銀行付出手續費,由開戶銀行從付款單元入款戶中扣收。依照現行反革命規則,銀行承兌手續費按銀行承兌外匯券的票面金額的千分之一計收,每筆手續費不及10元的,按10元計收。
承兌克日最長不勝過6個月。承兌請求人在銀行承兌外匯券到時未付款的,按規則計收過期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