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籌備進程中外購的半制品,普遍是指購入須要加工的原材料。對外外購半制品,應樹立原材料-半制品科目核算,相映的會計分錄應怎樣體例?
外購半制品分錄處置
外購半制品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半制品
貸:草率賬款
外購半制品是指從外部購進須要本企業進一步加工或安裝的已加工了的原材料。如紡織廠外購的棉紗,軋鋼廠外購的鋼鍵,公共汽車創造廠外購的輪帶等。
原材料科目是核算企業倉庫儲存的百般材料,囊括材料及重要材料、扶助材料、外購半制品(外購件)、補綴用附件(備品附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安置成本或本質成本。
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存場所(堆棧)、材料的類型、種類和規格等舉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收方余額,反應企業倉庫儲存材料的安置成本或本質成本。
半制品結賬和轉賬會計分錄
即使沒有半制品出賣或中央入庫,就不必獨立結賬和轉賬半制品成本。在“消費成本”科目掛賬,連接歸集后續加工成本,何時竣工何時結賬和轉賬。
借:原材料—半制品
貸:消費成本
領用半制品時:
借:消費成本
貸:原材料—半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