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員對原材料出項稅額轉出的賬務舉行處置時,普遍計入“在建筑工程程”“原材料”等科目舉行核算,簡直的會計分錄該如何寫?
原材料出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領用外購的原材料用來不浮財: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轉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入款
在建筑工程程科目是什么?
在建筑工程程是指企業固定資產的興建、改造、擴大建設,或本領變革、擺設革新保衛世界和平大會補綴工程等尚未竣工的工程開銷。在建筑工程程常常有"自己經營"和"出包"兩種辦法。自己經營在建筑工程程指企業自行購置工程用料、自行動工并舉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筑工程程是指企業經過簽署公約,由其它工程隊或單元承包創造的工程。
原材料科目是什么?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消費進程中經加工變換其樣式或本質并形成產物重要實業的百般材料及重要材料、扶助材料、燃料、補綴備用件、包裝材料、外購半制品等。原材料是企業存貨的要害構成局部,其種類、規格較多,為鞏固對原材料的管理和核算,須要對其舉行科學的分門別類。
企業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安置成本或本質成本,借記本科目,按本質成本,貸記“材料購買”或“在途物質”科目,按安置成本與本質成本的分別,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分別”科目。自治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安置成本或本質成本,借記本科目,按本質成本,貸記“消費成本”科目,按安置成本與本質成本的分別,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分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