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年來商品交易行業興盛較快,不少企業會采用委派代理與銷售的辦法出賣商品,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時會波及到接受委托代理與銷售商品等科目,簡直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委派代理與銷售產物的會計分錄
接受委托方的賬務處置如次:
委派出賣囊括買斷商品和收取手續費兩種辦法,即使是買斷的,
(1)收到商品時:
借:接受委托代理與銷售商品
貸:接受委托代理與銷售商品款
(2)出賣時:
借:銀行入款
貸: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專營交易成本
貸:接受委托代理與銷售商品
借:接受委托代理與銷售商品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草率賬款——委派方
(3)預算貨款
借:草率賬款——委派方
貸:銀行入款
即使是收取手續費,委派方委派出賣的賬務處置如次:
(1)發出商品時:
借:接受委托代理與銷售商品
貸:接受委托代理與銷售商品款
(2)收到代理與銷售清單時:
借:銀行入款
貸:草率賬款——委派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接受委托代理與銷售商品款
貸:接受委托代理與銷售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草率賬款——委派方
(3)收到付出的貸款時:
借:草率賬款——委派方
貸:銀行入款
其余交易收入/專營交易收入
什么是接受委托代理與銷售商品?
接受委托代理與銷售商品是指接收他方委派代其出賣的商品,接受委托方并沒有博得商品一切權上的重要危害和酬報,不適合資產的設置。所以,代理與銷售商品應動作委派方而不是接受委托方的存貨處置,不許確覺得接受委托方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