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出商品,應按能否滿意收入確認前提舉行各別的會計核算,普遍樹立發出商品科目、倉庫儲存商品科目核算,關系會計分錄如何做?
發出商品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
1、對于不滿意收入確認前提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本質成本(或最高購進價)或安置成本(或售價)
借:發出商品
貸:倉庫儲存商品
2、發出商品滿意收入確認前提時,應結賬和轉賬出賣成本
借:專營交易成本
貸:發出商品
3、發出商品如發生歸還,應按歸還商品的本質成本(或最高購進價)或安置成本(或售價):
借:倉庫儲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企業發出商品,當月不開發票。這種情景財務會計上不做任何處置,但出賣會計要做好發貨記載。(出賣會計凡是處事要做好發貨,來款以及開票記載)
發出商品屬于企業的存貨嗎?
發出商品屬于企業的存貨。原材料、倉庫儲存商品(房土地資產開拓企業的開拓產物、農業企業成果的農產物)、消費成本、創造用度、勞務成本、周轉材料(如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發出商品、在途物質、材料購買、材料成本分別(超額支出加、儉樸減)、委派加工物質、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商品進銷差價價、存貨減價籌備等。那些都是屬于企業的存貨。
發貨報銷運腳會計分錄
借:出賣用度——運雜用
應交稅費——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倉庫儲存現款/其余應收款/銀行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