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員對企業“在建筑工程程”舉行核算時,普遍會波及領入原材料的處置。體例會計分錄,普遍分為領用外購原材料及領用本企業原材料兩種情景。
在建筑工程程領用原材料分錄
在建筑工程程帳戶按工程名目和外購工程物質樹立明細分類賬簿戶。該賬戶收方備案加入在建筑工程程的各項開銷減少數;付方備案工程完畢,固定資產托付運用的工程成本數及名目工程物質和歸還工程款、退庫材料的發生額;收方余額表白尚未完畢的在建筑工程程的本質成本。
對于在建筑工程程領用外購原材料,應做以次會計分錄:
1、在建筑工程程領用外購商品用來用來非應稅名目、普遍利益或部分耗費等(比方購建辦公室樓等不浮財),會計上依照成本結賬和轉賬,稅法上做出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倉庫儲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轉出)
2、在建筑工程程(比方購建呆板擺設消費籌備固定資產)領用外購商品,會計上依照成本結賬和轉賬,稅法上不做出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倉庫儲存商品
在建筑工程程領用本企業原材料的,應按原材料的本質成本加上不許抵扣的增值稅出項稅額,做以次會計分錄:
借:在建筑工程程——興辦工程、安置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轉出)(不許抵扣的增值稅出項稅額)
注:沿用安置成本舉行材料凡是核算的企業,還該當攤派材料成本分別。
在建筑工程程領用功程物質如何做賬?
1、企業購入為工程籌備的物質,應按本質成本和專用發票上證明的增值稅額,做以次分錄:
借:工程物質——專用材料
工程物質——專用擺設
貸:銀行入款/草率賬款/草率單子
2、工程領用功程物質時: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工程物質——專用材料等
3、工程竣工后對領出的結余工程物質該當處置退庫手續,并作差異的會計分錄:
借:工程物質——專用材料等
貸:在建筑工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