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出納職員整治發票時,創造部分增值稅專用發票局部聯次喪失,此時應怎樣處置?
答:按照《國度稅務總局對于增值稅發票歸納效勞平臺等事變的公布》(國度稅務總局公布2020年第1號)第四條文定,納稅人同聲喪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靈活車出賣一致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出賣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映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動作增值稅出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納稅人喪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靈活車出賣一致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映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動作增值稅出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納稅人喪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靈活車出賣一致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映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動作記賬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引見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反應財經震動中的要害會計憑證,也是兼記銷貨方納稅負擔和購貨方出項稅額的正當表明。由基礎聯次或基礎聯次附加其余聯次形成。基礎聯次囊括記賬聯(銷貨方發票聯)、抵扣聯(購貨方用來扣稅)、發票聯(購貨方用來記賬)。四聯囊括存根聯、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
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賬務處置
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妨用來抵扣稅額,所以體例會計分錄時,應展現出相映的稅費,簡直做法如次:
借:倉庫儲存商品(或原材料、固定資產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或倉庫儲存現款、草率賬款、預支賬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