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出賣倉庫儲存商品時,會計該當如何做賬呢?即使對這局部實質不太領會,那就和學樂佳一道來進修一下吧!
出賣倉庫儲存商品時的賬務處置
出賣倉庫儲存商品是要分好幾種情景的
1、出賣倉庫儲存商品,但未收到貨款時
借:應收賬款/應收貨款
貸:專營交易收入/商品出賣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入款
貸:應收賬款/應收貨款
3、倉庫儲存商品縮小時
借:專營交易成本/商品出賣成本
貸:倉庫儲存商品
4、月末結賬和轉賬成本時
借:今年成本
貸:專營交易成本/商品出賣成本
哪些動作不妨視同出賣呢?
1、將貨色托付他人代理與銷售;
2、出賣代理與銷售貨色;
3、設有兩個之上組織并舉行一致核算的納稅人,將貨色從一個組織移交送達其余組織用來出賣,但關系組織設在同一縣(市)的之外;
4、將自產或委派加工的貨色用來非應稅名目;
5、將自產、委派加工或購置的貨色動作入股,供給給其余單元或個別籌備者;
6、將自產、委派加工或購置的貨色調配給股東或入股者;
7、將自產、委派加工的貨色用來普遍利益或部分耗費;
8、將自產、委派加工或購置的貨色義務捐贈他人。
之上即是相關出賣倉庫儲存商品的關系實質,蓄意不妨扶助大師,想領會更多的會計常識,請多多關心學樂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