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人員對于已入庫但尚未收到發票的存貨,一般采取暫估成本的的方法處理賬務。暫估成本時,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暫估成本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暫估是指本月存貨已經入庫,但采購發票尚未收到,不能確定存貨的入庫成本。月底時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庫存成本,需要將這部分存貨暫估入賬,形成暫估憑證。
1.暫估入庫
借:原材料(暫估金額)
貸:應付賬款——暫估/無票(XX供應商)(暫估金額)
必須注意的是,因未取得增值稅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2. 暫估回沖
按照規定,暫估入庫要在次月月初紅字沖回,但在實際工作當中,如果當月發票還是沒有收到,月初沖回月末再次暫估,會無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發票時再沖回。
(1)紅字沖回暫估入庫
借:原材料(原暫估金額,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無票XX供應商(原暫估金額,紅字)
(2)收到發票,做入庫處理
借:原材料(發票不含稅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稅額)
貸:應付賬款——XX供應商 (發票含稅金額 )
原材料:原材料即原料和材料。原料一般指來自礦業和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的產品;材料一般指經過一些加工的原料。
原材料可分為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備件、包裝材料、燃料。
原材料按其存放地點可分三類,分別是在途物資,庫存材料,委托加工物資。
固定資產暫估入賬會計分錄
固定資產暫估入賬一般是指固定資產已經投入使用,但還沒有取得全額的發票時處理的,可以先按照合同規定金額暫估入賬,并從入賬次月起計提折舊。等發票到了以后再調整固定資產入帳價值。(只調整固定資產原值,已提折舊不調整)。
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XX資產——暫估
貸:在建工程或其他相關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