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時,如果采用托收承付的結算方式核算時,可以通過應收賬款科目,銀行存款科目處理,具體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會計分錄
一、銷貨方:
1、商品發出且辦妥托收手續,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到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二、購貨方:
收到銀行的承付通知后經審查同意承付,商品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根據合同對單或對證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承付亦稱異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
應收賬款是什么?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此外,在有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