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代銷商品不是企業(yè)的存貨,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銷售的商品,對于受托代銷商品手續(xù)費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受托代銷商品手續(xù)費的會計分錄
1、收到商品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
貸:受托代銷商品款
2、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收到委托方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受托代銷商品款
貸:受托代銷商品
4、支付貨款并計算代銷手續(xù)費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受托代銷商品是什么?
受托代銷商品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實物代銷;二是收取手續(xù)費。實物代銷是指受托方根據(jù)市場狀況,自行制定商品實際售價銷售受托代銷商品,賺取售價與接收價之間的差價。收取手續(xù)費的受托代銷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指定的售價銷售受托代銷商品,受托方只收取委托方的手續(xù)費。對受托方受托代銷商品的賬務處理有兩種意見,一是收到代銷商品時的分錄應不含增值稅進項稅額,二是應按含稅價格入賬。對受托代銷商品,不管是在資產負債表左右單獨列示,還是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內部抵扣或附注列示,筆者認為,在收到代銷商品時,核算金額應不含增值稅,以便于與其他正常情況下存貨(現(xiàn)購賒購商品)的口徑保持一致,即不含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