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是為了保護殘疾人權力而征收的保護金。對于本月忘懷交納保護金的情景,財務職員應怎樣處置?
忘懷交納殘保金如何辦?
殘保金本月忘懷交納,不妨鄙人月補交。用人單元未依照規則交納殘疾人工作保護金的,財務部分會賦予勸告,并責成克日交納;過期仍不交納的,除去將欠繳數額補繳請楚除外,還要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以是平常要牢記準時足額交納殘保金。
殘保金是什么?
殘疾人工作保護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了保護殘疾人權力而征收,未按規則安置殘疾人工作的構造、大眾、企業、工作單元和民間興辦非企業單元均需交納。普遍是由場合稅務局控制征收,沒有分設場合稅務局的場合,則由國度稅務局控制征收。根占有關法令規則,殘保金是依照年度差額人頭和上年度當地區員工年平衡報酬為基數計劃繳納殘保金。
交納殘保金的會計分錄
(1)索取時
借:管理用度-殘保金
貸:其余草率款-殘保金
(2)上交時
借:其余草率款-殘保金
貸:銀行入款(或倉庫儲存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