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了包裝產物而貯存的諸如桶、箱、瓶、壇、袋等百般容器,即是包裝物。那么與包裝物關系的賬務處置又該如何做?
包裝物如何做賬?
1.消費領用包裝物:
借:消費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2. 即使沿用的是一次攤銷法,出租汽車包裝物的會計處置如次:
借:其余交易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包裝物攤銷
3. 即使沿用的是一次攤銷法,借給包裝物的會計處置如次:
借:出賣用度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4 出賣須要分兩種情景計劃。
一種情景是“伴隨產物出賣獨立計價”其賬務處置如次:
借:其余交易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另一種情景是“伴隨產物出賣不只獨計價” 其賬務處置如次:
借:出賣用度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安置成本法下,怎樣舉行包裝物的賬務處置?
1. 安置成本法下消費領用包裝物:
借:消費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材料成本分別(或收方,安置成本核算時)
2. 安置成本法下出租汽車包裝物:
借:其余交易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包裝物攤銷
材料成本分別(或收方,安置成本核算時)
3.安置成本法下借給包裝物:
借:出賣用度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包裝物攤銷
材料成本分別(或收方,安置成本核算時)
4.安置成本法下出賣包裝物:
這邊同樣分兩種情景計劃,
一種情景是“伴隨產物出賣獨立計價”:
借:其余交易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材料成本分別(或收方,安置成本核算時)
另一種情景是“伴隨產物出賣不只獨計價”
借:出賣用度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材料成本分別(或收方,安置成本核算時)
即使本質成本高于安置成本,即是超額支出差,這時候得從“材料成本分別”會計科目的付方轉出;反之即使即使本質成本低于安置成本,即是儉樸差,這時候得從“材料成本分別”會計科目的收方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