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消費籌備中,總有少許功夫沒轍博得發票,這給財務職員入賬帶來不少煩惱,沒發票的成本、管理用度要如何處置呢?
付出的成本管理用度沒發票不妨如何處置?
普遍情景下,預算后博得的發票在5年內向稅務構造舉行專項申訴后不妨收回和抵扣。
即使是不許準時博得發票,企業提早交納季度所得稅時,不妨姑且按賬面金額計劃關系成本和用度,但在最后處置時,這該當被增添到供給財經靈驗的憑證用度。所以,在匯算查繳前博得發票管理不妨舉行抵扣。
即使是往日年度用度未博得發票,昔日匯算查繳時未扣除,本年拿到發票同樣不妨扣除。基礎是必需到主管稅務構造舉行專項申訴及證明后準予追補至該名目發生年度計劃扣除,并且追補確認克日不得勝過5年。
經稅務構造接受后賬務處置如次:
借:往日年度盈虧安排—xx年度用度
貸:錢幣資本、來往等科目
借:成本調配—未調配成本-- xx年度用度
貸:往日年度盈虧安排—xx年度用度
沒開發票時不妨入成本管理用度嗎?
答:按照關系規則,企業昔日度本質發生的關系成本、用度,因為百般因為未能準時博得該成本、用度的靈驗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舉行核算;但在匯算查繳時,應彌補供給該成本、用度的靈驗憑證。
所以,沒有博得發票的開銷不妨記入成本用度,但在計劃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不許扣除,博得發票后,在博得年度調整和減少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