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因其價格和運用克日的控制性,以是,其在企業中不動作固定資產核算,如:少許凡是補綴保護類東西,玻璃容器,以及僅供本單元運用的包裝容器等。在核算中,普遍是將其價格一次性轉入關系成本,消費用度或相關開銷等,計入當期盈虧科目,減產當期的收入額。這本來是一種較為簡單的核算,由于在本質運用中,低值易耗品是漸漸被耗費的,并不是一次性被耗費完。那么,在本質處事中,低值易耗品是如何舉行漸漸攤銷的呢?
低值易耗品如何舉行攤銷?
(1)一次性攤銷法
這種本領實用于:低值易耗品單元價格較低,運用克日較短,簡單破滅,破壞,而且一次性領用數目較少。由于其價格低,克日短,簡單破壞,并且領用數目較少,故不妨一次性計入當期的成本用度,也不會對當期成本爆發較大的感化。
(2)分期攤銷法
分期攤銷法是,開始將低值易耗品的價格計入待攤用度。而后,按照易耗品的運用克日分期舉行攤銷,也即是分期計入當期的成本用度等科目。
這種本領實用于,易耗品單元價格對立較高,但運用克日對立較短。由于,價格較高,以是不妨分期攤銷。又由于運用克日較短,以是攤銷日子不會拉的太長,及至于未便于財務核算。
(3)五五攤銷法
這種本領實用于,先按低值易耗品的50%攤銷,結余的50%在其報廢時攤銷。運用這種本領還需在低值易耗品下樹立3個明細科目:在庫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