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置凡是賬務時,少許財務和會計職員對殘疾人保護金這塊實質不太領會,也不領會簡直是如何計劃的,對準這個題目,底下學樂佳就跟大師精細解說。
殘疾人保護金是什么?
殘疾人保護金即殘疾人工作保護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護殘疾人權力,由未按規則安置殘疾人工作的構造、大眾、企業、工作單元和民間興辦非企業單元交納的資本。由用人單元地方地的場合稅務局控制征收,沒有分設場合稅務局的場合,由國度稅務局控制征收。
交納辦法:
用人單元應按規準時限向保護金征收構造申訴交納保護金。在申訴時,應供給本單元在任員工人頭、本質安置殘疾人工作人頭、在任員工年平衡報酬等消息,并保護消息的如實性和完備性。
殘疾人保護金怎樣計劃?
保護金按上年用人單元安置殘疾人工作未到達規則比率的差額人頭和本單元在任員工年平衡報酬之積計劃交納。計劃公式如次:
保護金年交納額=(上年用人單元在任員工人頭×地方地省、自制區、直轄市群眾當局規則的安置殘疾人工作比率-上年用人單元功夫安置的殘疾人及工作人頭)×上年用人單元在任員工年平衡報酬
【證明】
①單元年終本質在任員工人頭囊括單元固定工、公約工、偶爾工(6個月之上),與計稅報酬人頭普遍。
②在崗殘疾員工人頭是指經殘疾人聯合會處事效勞組織確認的殘疾人頭。
③上年用人單元在任員工年平衡報酬,按用人單元上年在任員工報酬總數除以用人單元在任員工人頭計劃。
④員工報酬總數為應發報酬,囊括報酬、獎金、補助及五險一金。
舉個例子:
北京地域殘疾人保護金的征收規范:應交納的保護金=(上年用人單元在任員工總額×1.7%-上年用人單元本質安置殘疾人工作人頭)×上年用人單元在任員工年平衡報酬。
假如您的公司在北京,貴公司上年度員工年平衡報酬為80000元,單元上年度在任員工總額為200人,無殘疾人。
應交納的保護金=200×80000×1.7%=27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