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攤銷法是適用于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或一次領用數量較大的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對于五五攤銷法,應如何寫會計分錄?
五五攤銷法的會計分錄
購進專用工具(低值易耗品):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領用專用工具 :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第一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
借: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第二次領用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
借: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同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五五攤銷法是什么?
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攤銷其一半價值,在報廢時再攤銷其另一半價值的方法,就是五五攤銷法。使用五五攤銷法的時候,為了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攤余價值,應在“周轉材料”總賬科目下,分設“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值”、“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