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企業正在樹立的工程名目,可樹立在建筑工程程可舉行核算,付出工程款時,簡直應怎樣做會計分錄?
付出工程款的會計分錄
借:在建筑工程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
工程竣工并到達預訂可運用狀況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筑工程程
在建筑工程程,指企業固定資產的興建、改造、擴大建設,或本領變革、擺設革新保衛世界和平大會補綴工程等尚未竣工的工程開銷。在建筑工程程常常有“自己經營”和“出包”兩種辦法。自己經營在建筑工程程指企業自行購置工程用料、自行動工并舉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筑工程程是指企業經過簽署公約,由其余工程隊或單元承包創造的工程。
工程物質的賬務處置
1、外購工程物質時:
借:工程物質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
2、領用功程物質時:
借:在建筑工程程(不含增值稅)
貸:工程物質
工程物質是指用來固定資產創造的興辦材料(如鋼材、洋灰、玻璃等),企業(民用宇航輸送)的高價周轉件(比方鐵鳥的引擎)等。買回顧要再次加工樹立的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為非流動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