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職工補繳的社會保險費,分為單元接受局部、代扣代繳的部分局部,可辨別計入“草率員工薪酬”科目、“其余應收款”科目核算,補繳社會保險費時,關系會計分錄怎樣體例?
補繳社會保險費分錄
1、企業補繳社會保險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草率員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元局部)
其余應收款——社會保險費(部分局部)
貸:銀行入款
2、企業計提補繳的社會保險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用度等(按照職工部分計入對應的科目)
貸:草率員工薪酬——報酬
草率員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元局部)
3、企業散發報酬時,會計分錄為:
借:草率員工薪酬——報酬
貸:其余應收款——社會保險費(部分局部)
銀行入款
草率員工薪酬、其余應收款科目的核算實質
草率員工薪酬核算的實質囊括員工報酬、獎金、補助和補助;員工利益費;調理保障費、養老保障費、賦閑保障費、工傷保障費和生養保障費等社會保障費;住宅公共積累;農會經費和員工培養經費;非錢幣性利益;因廢除與員工的處事聯系賦予的積累等。
其余應收款核算實質囊括:
1.應收的百般賠帳、罰款。如因企業財富等蒙受不料丟失而應向相關保障公司收取的賠帳等;
2.應收出租汽車包裝物房錢;
3.應向員工收取的百般墊付金錢,如為員工墊付的水力發電費、應由員工承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護金,如租入包裝物付出的押金;
5.其余百般應收、暫付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