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售產品取得收入時,可通過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關于出售產品的會計分錄,具體該如何編制?
企業出售產品如何做會計分錄?
1、企業出售產品、確認收入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結轉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3、期末結轉本年利潤,會計分錄為: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同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主要包括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有關債務人收取的價款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
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包括制造業的銷售產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戶收入、餐飲收入等。
主營業務收入屬于損益類科目。“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
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常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屬于損益類科目。企業應當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用于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該科目,貸記庫存商品、勞務成本等科目。期末,將主營業務成本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貸記該科目,結轉后,主營業務成本科目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