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附加以增值稅和消費稅為計稅依據,納稅人按當月應交的增值稅及消費稅之和乘以教育費費率計算得出應交的教育費附加。那么教育附加稅退回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教育附加稅退回的賬務處理
應當沖回稅金及附加,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貸:稅金及附加
繳納教育費附加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知識拓展:結轉本月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教育費附加介紹
教育費附加以增值稅和消費稅為計稅依據。納稅人根據當月應交的增值稅及消費稅之和,分別乘以當地教育費費率3%、地方教育費費率2%,計算得出當月應交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從2010年12月1日起,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3%,地方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2%。兩者分別按以下公式計算:
1、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3%
2、地方教育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