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計提職工報酬時,應按職工分屬部分經過相關科目核算,散發報酬時,計入草率員工薪酬科目,關系的會計分錄該如何做?
計提職工報酬分錄
1、企業計提職工報酬時,會計分錄如次:
借:管理用度等——職工報酬(按照職工分屬部分計入關系科目)
貸:草率員工薪酬——草率員工報酬
草率員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元局部)
2、企業散發職工報酬時,會計分錄如次:
借:草率員工薪酬——草率員工報酬
貸:銀行入款(或倉庫儲存現款)
其余應收款——社會保險費(部分局部)
應交稅費——應交部分所得稅
草率員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實質囊括員工報酬、獎金、補助和補助;員工利益費;調理保障費、養老保障費、賦閑保障費、工傷保障費和生養保障費等社會保障費;住宅公共積累;農會經費和員工培養經費;非錢幣性利益;因廢除與員工的處事聯系賦予的積累,賦予員工的財經積累,即國際財務匯報規則中所指的免職利益;其余與贏得員工供給的效勞關系的開銷。
職工報酬個稅怎樣計劃?
部分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x稅率-快速計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征點-照章決定的其余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實用稅率-快速計算扣除數
新個稅規則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報酬、報酬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用度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照章決定的其余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部分所得稅稅率表(歸納所得實用)按月折算后計劃繳納稅款,并不復扣除附加減除用度。
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實行,2018年10月1日起實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