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新會計準則五五攤銷法
五五攤銷法亦稱五成攤銷法,即是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先攤銷其價格的50%(五成),報廢時再攤銷其價格的50%(扣除殘值)的本領。
沿用這種本領,低值易耗品報廢往日在賬面上從來保持其價格的一半,表白在運用中的低值易耗品占用著一局部資本,利于于對什物的運用舉行管理,提防展示洪量的賬外物質。
這一本領實用于每月領用數和報廢數比擬平衡的低值易耗品,即使一次領用的低值易耗品數目很大,為了平衡產物成本承擔,也可將其攤銷額先加入待攤用度,爾后分期攤入產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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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攤銷本領
低值易耗品攤銷的會計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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