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稅種分很多,每個稅種都有各別的稅率,所以計劃公式也不一律,那么場合培養費附加的計劃公式是什么?
場合培養費附加的計劃公式
應納培養費附加或場合培養附加=實納增值稅、耗費稅×征收比例(3%或2%)
企業交納的培養費附加,經過“應交稅費-應交培養費附加”科目核算,簡直的會計分錄如次: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培養費附加
上繳培養費附加時:
借:應交稅費-培養費附加
貸:銀行入款
新會計制度下,把“應交培養費附加”都兼并到“應交稅費”科目中處置。
培養費附加由各地稅務構造征收本管區范疇內的。
納稅人不按規則克日交納培養費附加,需處以處治,交納滯納金。
嘉峪關入口產物征收的增值稅、耗費稅,不征收培養費附加。
培養費附加和場合培養費附加的辨別和共通點是什么?
1、培養費附加是國度為扶助培養工作興盛,計劃征收用來培養的當局性基金。
2、少許場合當局為興盛場合培養工作,按照培養法的規則,還緩征了“場合培養附加費”。
3、二者共通點是都為當局型基金,且隨稅收一并征收,用來培養工作。
4、她們最大的辨別即是培養費附加策略是中心擬訂的,其范圍也較大。場合培養費附加是場合當局自行擬訂的(大概需報財務部存案),收入范圍會對立來說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