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單元會計制度》是財務部1997年,為了讓海內的公有工作單元能符合社會主義商場財經機制的須要,按照《工作單元會計準則》(試行)擬訂的會計制度,進而進一步典型工作單元會計核算,鞏固會計管理,激動社會各項工作安康、無序興盛。該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實行。財務部1988年頒布的《工作行政單元估算會計制度》同聲廢除。
工作單元對基礎樹立入股的會計核算在實行本制度的同聲,還該當依照國度相關基礎樹立會計核算的規則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工作單元會計核算普遍沿用收付實行制,但局部財經交易大概事變的核算該當依照本制度的規則沿用權責發生制。
工作單元會計因素囊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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