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章納稅是華夏人民的一種負擔,在申訴納稅時,動作小規模納稅人,在享用附加稅減輕的情景下,該當如何寫會計分錄?
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減輕的會計分錄
計提附加稅費: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都會保護樹立稅
應交稅費-培養費附加
應交稅費-場合培養費附加
交稅時
借:應交稅費-減輕稅
貸:交易外收入
附加稅減輕優惠策略
按照《財務部 稅務總局對于實行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輕策略的報告》(財政與稅收〔2019〕13號)的規定例定:
三、由省、自制區、直轄市群眾當局按照當地區本質情景,以及直觀調節和控制須要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妨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都會保護樹立稅、房產稅、城市和集鎮地盤運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買賣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培養費附加、場合培養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照章享用資源稅、都會保護樹立稅、房產稅、城市和集鎮地盤運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培養費附加、場合培養附加其余優惠策略的,可疊加享用本報告第三條文定的優惠策略。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按照在確定功夫內博得的交易收入、實行的成本等,依照現行反革命稅規則定,沿用確定的計稅本領計提的應繳納的百般稅費。應交稅費囊括企業照章繳納的增值稅、耗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地盤增值稅、都會保護樹立稅、房產稅、地盤運用稅、培養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度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部分所得稅等。
企業應經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應百般稅費的交納情景,并按顧問交稅費名目舉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付方備案應繳納的百般稅費,收方備案已繳納的百般稅費,期末付方余額反應尚未繳納的稅費;期末如為收方余額反應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