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消費籌備須要會購置公用車,買車時保障組織會代收車船稅并開具發票,發票備注欄中會證明車船稅稅款消息,公司博得的這張發票能動作報銷把柄嗎?
車船稅在發票備注欄能否能動作報銷把柄?
按照《對于保障組織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題目的公布》(國度稅務總局公布2016年第51號)的規則:保障組織動作車船稅扣繳負擔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證明代收車船稅稅款消息。簡直囊括:保障單號、稅款分屬期(精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核計等。該增值稅發票可動作納稅人交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按照之上規則,車船稅在備注欄里不妨動作報銷憑證,然而應依照51號公布的規則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證明代收車船稅稅款的關系消息。
交納車船稅的賬務處置
(1)應交稅費的時:
借:稅金及附加--車船稅
貸:應交稅費--車船稅
(2)本質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車船稅
貸:銀行入款
不得抵扣的出項稅額的情景有哪些?
(一)納稅人購進貨色或應稅勞務,沒有依照規則博得而且生存增值稅抵扣憑證或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未按規則證明增值稅額計其它相關事變的;
(二)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景象之一者,應按出賣額按照增值稅稅率計劃應納稅額,不得抵扣出項稅額,也不得運用專用發票:
1、會計核算不健康、大概不不妨供給精確稅務材料的;
2、適合一般納稅人前提,但不請求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
(三)用來免稅項手段購進貨色或應稅勞務。
(四)用來普遍利益大概部分耗費的購購買額或應稅勞務。
(五)非平常丟失的購進貨色。
(六)因購置貨色而從出賣方博得的百般情勢的返還資本,均應依所購貨色的增值稅稅率計劃應沖減的出項稅額,并從其博得返還資本當期的出項稅額中給予沖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