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消費或經營進程中,有大概會遇到天然災禍等不行抗力的情景,引導企業的消費材料形成毀損。那么對于天然災禍毀損的材料應怎樣做賬務處置?
天然災禍毀損材料的會計分錄
對于天然災禍形成的丟失,不妨計入交易外開銷科目,簡直分錄如次:
發生損失機:
借:待處置財富損溢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轉出)
接受后:
借:交易外開銷
貸:待處置財富損溢
什么是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消費進程中過程加工變換其樣式或本質并形成產物重要實業的百般材料、重要材料和外購半制品,以及不形成產物實業但無助于于產物產生的扶助材料。原材料簡直囊括材料及重要材料、扶助材料、外購半制品(外購件)、補綴用附件(備品附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什么是待處置財富損溢?
待處置財富損溢屬于資產類賬戶,核算企業在追查財富進程中仍舊查明的百般財富物質的盤盈、盤虧和毀損。“待處置財富損溢”賬戶常常樹立兩個明細科目,即“待處置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置流動資產損溢”。待處置財富損溢在未報經接受前與資產徑直關系,在報經接受后與當期損溢徑直關系。
交易外開銷是什么?
交易外開銷是指除專營交易成本和其余交易開銷等除外的各項非交易性開銷。如罰款開銷,救濟開銷,特殊丟失等。為此,要樹立“交易外開銷”賬戶對這局部實質舉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交易外開銷時,記入這個賬戶的收方;期末結賬和轉賬盈虧時,從付方轉入“今年成本”賬戶的收方,結賬和轉賬后該賬戶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