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其他企業進行經濟往來時,一般采用轉賬支票付款。對轉賬支票進行背書轉讓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轉賬支票背書轉讓分錄
票據法一般并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
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如果轉賬支票未記載背書日期,則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后,背書人應將支票復印,根據背書支票復印件入賬。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固定資產/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轉賬支票如何背書轉讓?
在背面的“背書轉讓”欄里面完整填寫貴公司名稱,在粘單處貼上粘單,在粘單縫隙處,加蓋貴司銀行整套預留銀行印鑒章,在粘單上的背書欄里在蓋一套銀行印鑒章。
轉賬支票含義
轉賬支票是由單位簽發的,通知銀行從其賬戶上支取款項的憑證。特征包括: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能提取現金;無金額起點的限制;轉賬支票的收款人名稱、金額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的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