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附加稅和都會保護樹立稅都是企業須要交納的稅種,本期學樂佳給大師整治的實質是相關企業城市建設稅和培養附加費的計劃本領和計發問題,蓄意不妨在處事中扶助到大師。
企業城市建設稅和培養附加稅的計劃本領
一般納稅人的城市建設稅和培養費附加,是按照上繳的增值稅計劃索取的。
都會保護樹立稅=增值稅×城市建設稅實用稅率(納稅人地方地屬于城區的,稅率為7%;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屬于城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培養費附加=增值稅×3%
場合培養附加=增值稅×2%
企業城市建設稅和培養附加費的計提
計提時:
借:交易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培養費附加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培養費附加
貸:銀行入款(或倉庫儲存現款)
須要提防的題目
(1)不動作都會保護樹立稅計稅按照的有:納稅人繳稅的“非稅”金錢(滯納金、罰款)、入口交納的增值稅、耗費稅。納稅人違犯“三稅”相關稅法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是稅務構造對納稅人不法動作的財經制裁,不動作城市建設稅的計稅按照。
(2)動作計稅按照的的“三稅”稅金不過看能否在本期交納,與稅款分屬功夫無干。即查補交款也應動作計稅按照。
(3)免征大概減征“三稅”同聲免征大概減征城市建設稅
(4)對出口產物退回增值稅、耗費稅的,不退回已交納的城市建設稅。
(5)嘉峪關對入口產物代征的增值稅、耗費稅,不征收城市建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