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實際工作中,像納稅申報業務是一定不要忘記的,如果會計忘記納稅申報,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就需要繳納滯納金。滯納金怎么計算,以及滯納金的賬務處理等問題,還不清楚的小伙伴就一起來學習吧。
滯納金的定義
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需要加收滯納金的行為
有以下六種行為是需要征收滯納金的:
1. 未按規定繳納稅款;
2.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少繳稅款;
3.偷稅;
4.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5.欠稅;
6.抗稅。
滯納金怎么計算?
根據《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
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由法規可知,從繳納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到實際繳納稅款當天為止,是滯納天數。
滯納金的計算公式為:應納滯納金=應納稅額×天數×0.05%
滯納金賬務處理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滯納金的支出,是帶有懲罰性質的支出,一般情況下,把它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中進行處理。
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營業外支出——稅款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以上內容就是滯納金賬務處理的所有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繼續關注學樂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