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賣產物進程中,結賬和轉賬成本用度時,應經過專營交易成本科目核算,對于出賣產物的成本,應怎樣做會計分錄?
出賣產物成本怎樣做會計分錄?
一般納稅人出賣產物:
借:應收賬款
貸: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結賬和轉賬收入、成本時:
借:專營交易成本
貸:倉庫儲存商品
借:專營交易收入
貸:今年成本
借:今年成本
貸:專營交易成本
出賣成本的計劃本領
出賣成本計劃公式:出賣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購貨成本-期末存貨成本
出賣成本是指已出賣產物的消費成本或已供給勞務的勞務成本以及其余出賣的交易成本。囊括專營交易成本和其余交易成本兩局部,個中,專營交易成本是企業出賣商品產物、半制品以及供給產業性勞務等交易所產生的成本;其余交易成本是企業出賣材料、出租汽車包裝物、出租汽車固定資產等交易所產生的成本。
產物出賣成本是指企業所出賣產制品的消費成本。企業為了核算這局部已出賣產物的成本,樹立了“產物出賣成本”賬戶。該賬戶的收方備案售出產物依照進步先出法、加權平衡法等成本流動假安排算的創造成本,付方備案期末轉入“今年成本”賬戶,由本期產物出賣收入積累的售出產物的創造成本,結賬和轉賬后該賬戶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