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屬于兩個不同的費用,兩者之間區別體現在支出性質、發放對象、發放形式、工作環境要求及會計核算方式五個方面。
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的區別是什么?
(一)支出性質不同。
高溫津貼屬于工資薪金;防暑降溫費屬于職工福利。
(二)是發放對象不同
高溫津貼發放的對象只是企業內部在高溫環境下作業的部分職工;而防暑降溫費發放的對象是高溫季節下企業的全體職工。
(三)是發放的形式不同
高溫津貼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防暑降溫費不僅可以以貨幣形式發放,也可以實物形式發放。
(四)是受工作環境影響不同
高溫津貼只適用于在露天氣溫大于35℃、室內氣溫高于33℃環境下工作的職工;防暑降溫費對工作環境是否高溫無特別要求。
(五)是會計核算方式不同
企業發放職工高溫津貼,應做工資薪金列支:企業發放防暑降溫費,應做福利費用列支。
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的定義
(一)高溫津貼,屬于工資薪金的組成,是指用人單位對職工在高溫環境下作業的特殊勞動補償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
(二)防暑降溫費,屬于職工福利費,是指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薪金、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費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