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交納的所得稅,普遍樹立應交稅費、銀行入款等科目舉行相關核算,計提所得稅時,計入所得稅用度核算,關系會計分錄如何做?
所得稅計提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用度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入款
月末結賬和轉賬:
借:今年成本
貸:所得稅用度
所得稅用度是指企業籌備成本應繳納的所得稅。“所得稅用度”,核算企業承擔的所得稅,是盈虧類科目;這普遍不即是當期應交所得稅,由于大概生存“姑且性分別”。即使惟有長久性分別,則即是當期應交所得稅。
所得稅歸還會計分錄
在今年度歸還:
收到退稅款
借:銀行入款
貸:所得稅用度
結賬和轉賬所得稅
借:所得稅用度
貸:今年成本
鄙人年度歸還:
借:銀行入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往日年度盈虧安排
借:往日年度盈虧安排
貸:成本調配——未調配成本
所得稅計劃本領
所得稅用度計劃公式是當期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所得稅稅率(25%)。
公式中應納稅所得=稅前會計成本(即成本總數)+納稅安排減少額-納稅安排縮小額。
企業在計劃決定當期所得稅(即當期應交所得稅)以及遞延所得稅用度(或收益)的基礎上,應將兩者之和確覺得成本表中的所得稅用度(或收益),但不囊括徑直計入一切者權力的買賣或事變的所得稅感化。
“所得稅用度”核算企業承擔的所得稅,是盈虧類科目;這普遍不即是當期應交所得稅,而是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之和,即為從當期成本總數中扣除的所得稅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