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當企業博得不浮財時,比方衡宇,都該當照章交納房產稅,計提交納房產稅時不妨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會計職員應怎樣做關系的賬務處置?
計提房產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入款
什么是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衡宇為納稅東西,按衡宇的計稅余值或房錢收入為計稅按照,向產權一切人征收的一種財富稅。
房產稅的特性是什么?
1、房產稅屬于財富稅中的部分財富稅,其納稅東西不過衡宇;
2、征收范疇限于城市和集鎮的籌備性衡宇;
3、辨別衡宇的籌備運用辦法規則納稅方法,對于私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汽車衡宇按房錢收入納稅。
提防衡宇出處各別于出租汽車,出處人收取的典價也各別于房錢。所以,不應將其決定為出租汽車動作從租計劃征收,而應按房產余值計劃交納。
房產稅與契約稅的辨別
1、房產稅是以衡宇為納稅東西,而后依照衡宇的計稅余值,或房錢收入為計稅按照,向產權一切人征收的一種財富稅。契約稅是以一切權變化的房土地資產為納稅東西,向產權人征收的一種財富稅。
2、房產稅年年都要交,而契約稅只在衡宇讓渡時交納。
3、房土地資產稅稅率普遍為12%和1.2%,契約稅稅率為3%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