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未到時的貿易承兌外匯券貼息交易,應經過銀行入款、財務用度、短期告貸等科目進前進行相關核算,簡直會計分錄是什么?
未到時貿易承兌外匯券貼息的會計分錄
即使持有未到時的“貿易承兌外匯券”向銀行貼當前:
借:銀行入款
財務用度
貸:短期告貸
外匯券到時,企業承兌時:
借:短期告貸
貸:應收單子
由于當“銀行承兌外匯券”到時時,銀行將無前提付出貨款,不向企業追索。所以,企業持有單子貼息給銀行時,不妨結賬和轉賬“應收單子”的賬面余額,即貸項為“應收單子”。
貿易外匯券收款到時的會計分錄
處置托收時:
借:應收賬款
貸:應收單子
收到時:
借:銀行入款
貸:應收賬款
什么是貿易承兌外匯券?
貿易承兌外匯券是由出票人簽發,委委派款人在指定日子無前提向收款人或持票人付出確定金額的外匯券。按照兩邊的商定,貿易承兌外匯券由出賣企業或購買企業簽發,但由購買企業承兌,并由銀行除外的人承兌。
什么是銀行承兌外匯券?
銀行承兌外匯券指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入款賬戶的入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請求并經銀行查看承諾承兌的,保護在指定日子無前提付出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單子。對出票人簽發的貿易外匯券舉行承兌是銀行鑒于對出票人資金和信用的承認而賦予的斷定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