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匯票是由出票銀行簽發,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的結算金額無條件兌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該類票據一般用于辦理異地轉賬結算或支取現金等業務。當銀行匯票到期解付時,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銀行匯票解付會計分錄
承兌匯票到期解付時,一般分為直接解付和先轉入單位基本戶再進行解付。
直接解付時:
借:應付票據
貸:其他貨幣資金——XX銀行承兌匯票
先轉入基本戶后再解付時:
借:銀行存款——XX銀行
貸:其他貨幣資金——XX銀行承兌匯票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XX銀行
銀行匯票的相關知識
1、銀行匯票一律記名,具體指的是票據中指定某一特定人為收款人,因此其他人都沒有權利進行收款。但以背書方式將領款權轉讓給其他指定收款人,指定的人則有權收款。
2、銀行匯票沒有起點金額限制,新的支付結算辦法已經取消了之前規定的銀行匯票起點金額為500元的規定。
3、銀行匯票的付款期為一個月,這個付款期具體指的是從簽發日到辦理兌付之日為止的期限,但如果到期日為節假日,則可以順延。值得注意的是,逾期的票據銀行將不予以辦理。
銀行匯票的解付與簽發都必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參加“全國聯行往來”的銀行機構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