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交納水力樹立基金時,會計實務上普遍將其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以次是學樂佳整治的對于交納水力樹立基金會計分錄。
交納水力樹立基金分錄
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簡直如次: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水力樹立基金
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水力樹立基金
貸:銀行入款
稅金及附加屬于盈虧類科目。全口試行“交易稅務制度改革征增值稅”后,“交易稅金及附加”科目稱呼安排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籌備震動發生的耗費稅、都會保護樹立稅、資源稅、培養費附加及房產稅、地盤運用稅、車船運用稅、印花稅等關系稅費。
水力樹立基金是什么道理?
水力樹立基金是專項用來水力樹立的當局性基金。由中心水力樹立基金和場合水力樹立基金構成。中心水力樹立基金重要用來聯系人民財經和社會興盛全部的大江大河中心工程的保護和樹立。場合水力樹立基金重要用來都會防汛及中型小型河道、湖泊的處置、保護和樹立。跨流域、跨省(自制區、直轄市)的宏大水力樹立工程和跨國河道、邊境河道我方中心防備工程的處置用度由中心和場合共通承擔。
中心水力樹立基金的 1、從車輛購買稅收入中員額索取。
2、從鐵路樹立基金、口岸樹立費收入中索取3%。
3、經國務院接受的其余可用來水力樹立基金的資本。
場合水力樹立基金的 從場合收取的當局性基金和行政工作性收款收入中索取3%。應索取水力樹立基金的場合當局性基金和行政工作性收款名目囊括:車輛風行費、都會基礎辦法配系費、征管管理費,以及省、自制區、直轄市群眾當局決定的當局性基金和行政工作性收款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