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賣商品收到銀行外匯券時,會計職員可將其計入應收單子、專營交易收入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如何做?
收到銀行外匯券的會計分錄
收到銀行外匯券
借:應收單子
貸: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用銀行外匯券付出貨款
借:草率賬款
貸:草率單子
付出銀行外匯券手續費
借:財務用度——手續費
貸:銀行入款
應收單子是什么?
應收單子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簽發、由付款人承兌、到時無前提付款的一種書面憑證。在我國,應收單子是指企業持有的未到時或未實現的貿易單子。是一種載有確定付款日子、付款場所、付款金額和付款人的無前提付出的流利證券,也是一種不妨由持票人自在讓渡給他人的債權憑證。
按照我國現行反革命法令的規則,貿易外匯券的付款克日不得勝過6個月,適合前提的貿易外匯券的持票人,不妨持未到時的貿易外匯券和貼息憑證向銀行請求貼息。
應收單子按承兌人各別分為貿易承兌外匯券和銀行承兌外匯券;按其能否附息分為附息貿易外匯券和不附息貿易外匯券。貿易外匯券既不妨照章背書讓渡,也不妨向銀行請求貼息。
專營交易收入是什么?
專營交易收入是指企業常常性的、重要交易所爆發的收入。
專營交易收入按照各行業企業所從事的各別震動而有所辨別,如產業企業的專營交易收入指產物出賣收入;興辦業企業的專營交易收入指工程預算收入;交通輸送業企業的專營交易收入指交通輸送收入;發行零賣交易業企業的專營交易收入指商品出賣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