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保護殘疾人權力交納的殘保金,可經過其余草率款科目舉行會計核算,上交殘保金時,應怎樣體例會計分錄?
上交殘保金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用度——殘保金
貸:其余草率款——殘保金
本質上交時
借:其余草率款——殘保金
貸:銀行入款
殘保金是殘疾人工作保護金的簡稱,是為保護殘疾人權力,由未按規則安置殘疾人工作的構造、大眾、企業、工作單元和民間興辦非企業單元交納的資本。由用人單元地方地的場合稅務局控制征收,沒有分設場合稅務局的場合,由國度稅務局控制征收。
其余草率款是什么?
其余草率款是指企業除草率賬款、草率單子、預收賬款、草率員工薪酬、應交稅費、草率本錢、草率股利等籌備震動除外的其余各項草率、暫收的金錢,如草率籌備租借固定資產房錢、租入包裝物房錢、惠存保護金等。
企業應經過“其余草率款”科目,核算其余草率款的增減變化及其滾存情景,并依照其余草率款的名目和對方單元(或部分)樹立明細科目舉行明細核算。該科目付方備案發生的百般草率、暫收金錢,收方備案歸還或轉銷的百般草率、暫收金錢;期末付方余額反應企業草率未付的其余草率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