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輸送發票時,可依照運腳本質計入對應的會計科目核算,購置商品發生的輸送費,普遍經過出賣用度科目處置。收到輸送發票時,關系會計分錄如何做?
收到輸送發票分錄
企業收到輸送發票時,簡直分錄為:
借:出賣用度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
即使發票是不妨舉行抵扣的,分錄為:
借: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
即使是不許抵扣的,分錄為:
借:原材料等
貸:銀行入款
貨色輸送發票稅率普遍是幾何?
按照《財務部 稅務總局 嘉峪關總署對于深入增值稅變革相關策略的公布》(財務部 稅務總局
嘉峪關總署公布2019年第39號)相關規則,2019年4月1日起,將創造業等行業現行反革命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輸送業、興辦業等行業現行反革命10%的稅率降至9%;維持6%一檔的稅率靜止。
所以一般納稅人供給交通輸送效勞,實用稅率為9%。
小規模納稅人實用稅率為3%。
貨色輸送發票稅率普遍為9%、3%。
輸送費的賬務處置
1.運腳為購置/出賣商品發生的運腳
借:出賣用度
貸:銀行入款
2.運腳用來購置固定資產,其應歸集入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入款
3.假如屬于適合本錢化項手段運腳開銷,則應舉行本錢化: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銀行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