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電子行程超過30天不能打印怎么辦?
2020-10-27 11:22:37 發布丨 發布者:學樂佳 丨 閱讀量:0
內容摘要:作用:1、作為旅客購買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及報銷的憑證。注意事項:1、《行程單》采用一人一票,不可重復打印,遺失不補。2、如果該機票未使用,則在一年有效期內都可以打印《行程單》。乘客也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在航班起飛后7天之內打印《行程單》做報銷憑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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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勤奮的學生,方法是:與售票處聯系,請他們給您特別的稅收發票。關于行程:1、行程是“航空運輸電子機票行程”,由國家稅務總局監督,由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進行管理。正式在線的機票路線是購買國內航空電子機票的乘客的付款和報銷證明。2、在行程中,它不僅是特殊發票,而且是運輸證明,或者是建立航空運輸合同和注冊證券(票證)的初步證據。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民航總局的規定,從2006年6月1日起,將使用“航空運輸電子機票路線”作為旅客購買電子機票的退款憑證。功能:1、用作購買國內航空電子機票的乘客的付款和報銷證明。2、使用電子機票登機的程序已進一步簡化。只要您在機場值機柜臺出示有效的身份證件,您就可以得到標有ET(電子機票英文縮寫)的登機牌。3、乘客不再需要出示票證,只要他們有帶有ET標志的登機牌和有效的身份證明,便可以進行安全檢查。注意:1、“行程”采用一個人,一張票,不能重復打印,并且如果丟失,將不予賠償。旅客可以在航班起飛前或起飛后7天內在售票處或機場電子機票服務柜臺領取“行程單”。2、如果未使用機票,則可以在一年的有效期內打印“行程”。3、如果發生退款,改期,航班延誤或取消等情況,旅客已獲得印刷的“行程表”,則必須在執行相關程序之前將其退回(海航和上海航空的特殊規定)如果賬單遺失,將不予退款)。4、建議旅客注意其“行程”。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則旅行時不需要隨身攜帶,以防丟失。旅客還可以根據需要,在起飛后7天內打印出“行程表”作為報銷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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