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2019年完成個人所得稅綜合收益的最終結算和支付的公告
[指南]:為了有效地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實施特殊的附加扣除政策,并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建立合理有序的綜合個人所得稅結算和結算制度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稅法》)與《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
為有效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執行特殊的附加扣除政策,并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規定,建立合理有序的綜合個人所得稅清算制度(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清算制度”)特此公告《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2019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收入的清算和支付的規定(以下簡稱“年度結算”)如下:
一、2019年財務報告的內容
根據稅法,2019年底之后,居民個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需要匯總1月1日至12月獲得的工資和薪金,勞動報酬,作者的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等。 2019年3月31日四個收入項目的收入(以下簡稱``綜合收入''),扣除6萬元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及有資格的慈善捐贈(以下簡稱``所得'')后的收入作為“捐贈”),應用綜合收入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快速計算扣除額(參見稅率表的附錄),計算當年的最終應納稅額,并減去2019年的預付稅額,得出當年的退稅或應納稅額,并提交給稅務機關聲明并處理退稅或補充稅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最終計算應退還的稅款= [(綜合收入60,000元-“三險一房”專項減免-兒童教育專項附加減免-法律捐贈確定的其他抵減)×適用稅率-快速扣除]-2019年預付稅款
根據稅法規定,2019年財務報告僅計算和結算當年的綜合收益可退還或應付的稅款。它不涉及以前或以后的年份,也不涉及諸如房屋租賃之類的分類收入,并且納稅人遵守法規。年度一次性獎金和其他選擇不計入稅收綜合收入計算的其他收入。
二、不需要處理年度帳戶的納稅人
經國務院批準,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最終清繳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依法在2019年預繳個人所得稅,并且如果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則無需申請年度賬戶:
(一)納稅人需要補繳年稅額,但年綜合收益不超過12萬元;
(二)納稅人的年度納稅額不超過400元;
(三)納稅人的預付稅額與應繳的年度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退稅。
三、需要處理年度帳戶的納稅人
根據稅法的規定,如果滿足下列情況之一,則納稅人需要處理年度賬目:
(一) 2019年預付的稅款額大于應付年度稅款,并適用稅額返還。包括2019年的綜合收入不超過6萬元但個人所得稅已計入預先支付;年度中間勞動報酬,作者酬金,特許經營權適用的特許權使用費預提稅率高于適用于綜合收益的年度適用稅率;當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額或未完全扣除扣除額,特殊扣除,特殊額外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諸如未申報或未充分享受綜合所得稅優惠的情況。
<[p4](二)如果2019年的綜合收益超過人民幣120,000元且退稅額超過人民幣400元。包括獲得兩個或更多綜合收益,合并后適用稅率的提高導致預繳稅額少于年度應納稅額等等。
四、可用的稅前扣除
對于以下尚未完全宣布或未扣除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以在年度會計期間內進行扣除或補充扣除:
(一) 2019年納稅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發生的嚴重疾病的合格醫療費用;
(二)納稅人未宣布或不享受兒童的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為撫養??老人而特別扣除的費用,支出的扣除額,特別扣除額以及在2019年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納稅人在2019年發生的合格捐贈支出。
五、處理時間
納稅人處理2019年財務報表的時間是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中國沒有住所的納稅人在2020年3月1日之前離開中國可以處理年度賬目。
六、如何申請
納稅人可以獨立選擇以下處理方法:
([一)自己處理年度帳目。
(二)代扣代繳工資,薪金或持續取得勞動報酬的代扣代收人代為處理。納稅人要求代扣代收代辦的,代扣代收代繳。提供培訓或咨詢納稅人通過在線稅務局(包括移動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最終報告和退稅(報銷),如果扣繳義務人代表納稅人進行處理,則納稅人應與2020年4月30日之前扣繳義務人的書面確認,補充提供有關2019年在公司外部獲得的綜合收益,相關扣除,稅收優惠和其他信息的信息,并負責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三)委托稅務相關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受托人”)辦理手續,受托人需要與納稅人簽署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者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結算后,應當及時將情況通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有誤的,可以請求扣繳義務人或者受托人作出更正聲明,也可以自己作出更正聲明。
七、申請渠道
為方便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了高效,快捷的在線稅務處理渠道。納稅人可以優先選擇在線稅務局(包括移動個人所得稅APP)進行年度結算,稅務機關將按照規定為納稅人提供預填服務;如果處理上述方法不方便,您也可以通過郵件或稅務服務辦公室處理。
如果您選擇通過郵寄方式提交聲明,納稅人必須將聲明表發送給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雇主(如果沒有雇主,戶口登記或慣常居住地)或由稅務局稅務部門另行指定的城市。
八、已聲明的信息和數據保留
納稅人辦理年度結算時,除了向稅務機關提交年度結算表外,如果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增加新的抵扣或稅收優惠,還應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納稅人需要仔細檢查信息,以確保其真實,準確和完整。
代表年度會計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必須從年度會計期末開始,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表以及與納稅人的綜合收入,扣除額,已付稅款或稅收優惠有關的相關信息。從注冊之日起保留5年。
九、接受年度財務報表的稅務部門
根據方便和接近的原則,如果納稅人自行處理2019年財務報告,或者受托人處理納稅人的納稅人賬戶,請向受雇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如果有兩個或更多雇員,則可以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其中一個單位的所在地。納稅人沒有工作,沒有用人的,應當向其注冊地或者通常居住地的稅務機關申報。
如果扣繳義務人在年度會計期間處理納稅人的年度會計,則應向扣繳義務人的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十、年度退稅和退稅
申請年度退稅的納稅人應提供在中國開設的合格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照規定進行審查后,按照國家財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退稅應在接受第九條規定的年度結匯申報單的稅務機關所在地進行。本公告(即結算地點)。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其有效的銀行帳戶,或者所提供的信息不正確,則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進行更正,并且納稅人將在按要求進行更正后處理退稅。
為便于納稅人取得退稅,2019年綜合收入不超過6萬元,已提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在網上稅務局提供便捷的退稅功能(包括流動個人收入) tax APP)以支付稅款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您可以通過簡單的申報表申請年度退稅。
可以通過網上銀行,稅收服務大廳中的POS機,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來支付申請納稅年度對帳的納稅人
十個一、年度會計服務
稅務部門啟動了一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強了對年度財務會計政策和經營指導的解釋,分類編制了稅收指導方針,通俗易懂地講解了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程序,并進行了提醒。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提供服務。它還通過移動個人所得稅APP,網頁,12366稅收服務熱線和其他渠道提供與稅收有關的咨詢,以幫助納稅人解決處理年度賬目中的難題并積極響應納稅人的要求。
為了指導納稅人合理有序地處理年度賬目,避免擁擠和擁擠,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通知納稅人,提醒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這樣做。如果納稅人需要提前或稍后申請,則可以在法定的年度結算期內與稅務機關或通過在線稅務局(包括移動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對于因年齡,流動性等原因而難以獨立完成年度結算的人,應由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可以提供個性化的年度結算服務。
這是一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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